近日,由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分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等6人私自排放含氟化物酸性废水致使污染环境系列案陆续宣判,6名被告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六千至两万元不等。
这是白云区从严从快侦办氟化物污染环境犯罪,以高压震慑筑牢生态法治屏障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白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石井河流域氟化物污染防治,通过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刑民双责同追、深化督治双向赋能,持续提升类案办理质效,以司法重拳震慑生态环境犯罪,护航玻璃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年底,石井河口断面氟化物浓度为0.525mg/L,超出全省考核指标65%。
优化“一个机制”,做实证据链条。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两法衔接”工作专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每日一研判、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围绕刑事定罪,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规范证据收集;围绕民事侵权,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深挖线索,及时固定证据;围绕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寻找判例,从严打击,系列案的被告人均被判处一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六千至两万元不等。
强化“两类责任”,落实追责体系。健全全方位追责体系,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刑事、民事法律责任追究“零遗漏”。在上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为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供法律意见,并对各被告人充分开展释法说理,促成两名被告人主动支
深化“三级联动”,夯实治理质效。针对属地镇街在污染防治、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构建“镇街-村委/联社-村民/社员”三级联动机制。属地通过增强出租屋日常巡查、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氟化物污染源的排查整治效能得到逐步提升,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目前,石井河氟化物浓度已稳定达标且呈逐步下降趋势。
编辑:广东社区网·共建湾区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