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培养大家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执法办负责人表示。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道市政所联合执法办、居委会在常态化执法检查垃圾分类过程中,发现云山熹景小区存在分类垃圾桶周边丢弃着其他大件生活垃圾无人处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放、垃圾落地等严重问题,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
经初步了解,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为广东豫*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其对投放的生活垃圾监督不严,未起到有效监督管理作用。经调查,由于该物业公司已多次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证据确凿,执法办依法对广东豫*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的违法行为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目的自由裁量权量细化基准表》,广东豫*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属于从重处罚裁量档次。目前,该物业公司已配合签收处罚决定,并承诺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好主体责任。
在市政所、执法队、居委会三方的批评教育下,云山熹景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整改,并安排管理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检查,监督好小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进一步落实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和小区居民一起争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罚促改,惩教结合,推动垃圾分类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垃圾分类最终成效。”京溪街道市政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京溪街道市政所将联合执法办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强化执法处罚,严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在督促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协助物业解决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小区居民的参与率和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广东经济科教频道广东社区中心 何凤珍
编辑:王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