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美好社区
白云京溪:综合执法迎新貌 卫生监督开新篇
文章出处:
作者:
阅读量:311
发表时间:2022-11-19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广州市部分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权(180-211项)调整至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京溪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照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确保有效打通卫生监督执法事权下放的“最后一公里”,主动对接白云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于10月15日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该案是卫生监督职权下放后全区第一宗由镇街实施执法的案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确保下放的执法职权“管得住、接的好”,根据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萧卫墀、街道办事处主任舒振文多次召开党工委会研究部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京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积极行动,主动对接白云区卫生监督所,抽调2名业务骨干到白云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为期15个工作日的跟班培训。针对卫生行政职权下放的32项内容,重点对非法行医执法、职业卫生执法、公共场所执法、控制吸烟等执法工作要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着重学习了行政执法办案文书制作、各执法系统及数据报表的填报。同时,对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现场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业务骨干的业务能力以及执法水平。


二、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10月15日,在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的带领下,京溪街道办理了第一宗公共场所(美发类)涉嫌违法的案件。在对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慕尚美发店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美发活动。该案的执法程序共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现场调查取证撰写了检查笔录与询问笔录,开出责令限改通知书。第二步约经营者或委托人于3日后到京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进行约谈,对其进行了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经营者承认违法事实,放弃陈诉和申辩权利。第三步案件的全卷交至司法审核,经司法审核通过后,于10月28日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警告并罚款3000元。第四步,11月15日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送达至当事人手上,并签收了送达回证,该案圆满办结。


三、加强学习,学以致用。


积极参加白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培训的公共场所的相关会议。如: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内容与方法、控烟执法培训、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要点及案例分析、医疗卫生相关执法教程等。通过学习培训使镇街执法人员全方位地熟悉了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事项要点,掌握了执法的程序,为下布的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参加培训的同时,加强对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进行排查,到企业宣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通过培训学习和到企业检查,使理论与实践结合,熟悉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要点和难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法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使我们街道的卫生监督工作起好步,开好局,逐步走向正规。





京溪街综合行政执法办

2021年11月17日

编辑:杨依凡


首页
湾区九市
镇街社区
社区品牌
身边爆料
首页
湾区九市
镇街社区
社区品牌
身边爆料
湾区九市
镇街社区
社区品牌
身边爆料